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平台:
根据《关于<2024年第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因素法分配资金使用方案>备案的报告》(奉经信【2024】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所运营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宁波市经信局新认定的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奖补标准
对新认定的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已获得过同类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
三、申报材料
宁波市经信局的认定文件
四、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在7月31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镇街道通知新认定的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及时到一键通平台申报。
联系人:陈琼/吴立波,联系电话:8929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