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平台

根据《关于<2024年第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因素法分配资金使用方案>备案的报告》(奉经信【2024】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所运营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宁波市经信局新认定的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奖补标准

对新认定的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已获得过同类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

三、申报材料

宁波市经信局的认定文件

四、申报流程

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7月31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镇街道通知新认定的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及时到一键通平台申报。


 

联系人:陈琼/吴立波,联系电话:8929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