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 提升星级评价五星级企业和标杆企业 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239号)、《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因素法分配资金使用方案>备案的报告》(奉经信[2024]13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五星级企业和标杆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被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认定为2023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五星级企业和标杆企业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被认定为2023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五星级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2023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标杆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已获得过同类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
三、申报材料
宁波市经信局的认定文件
四、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在5月30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到一键通申报,并完成在线初审。
联系人:陈琼/吴立波,联系电话:8929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