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服务业企业商务楼宇购买奖补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平台:
为落实好服务业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奉服务〔2023〕4号)、《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奉服务〔2023〕1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规上、限上统计(以统计口径为准)的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数字文旅、工程咨询、生命健康、会议会展、司法鉴定等专业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购买商业楼宇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办公场地不得转让和出租承诺书(附件2);
3.2023年企业统计报表(财务状况表F103),需加盖企业公章;
4.2023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缴纳相关税收的纳税证明;
5.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产权证明、房产购买合同及发票。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5日前。
四、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指南,登录宁波市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经属地镇(街道)、平台通过初审后,提交至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定的拟奖补名单,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线拨付奖补资金。
五、其他
各镇街道、平台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做好宣传落实,并对申报企业做好汇总和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企业在2023年度并未享受“一事一议”奖励,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专业服务业企业购买商业楼宇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办公场地不得转让和出租承诺书》(附件2)反馈至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盖章件可扫描成电子档后通过浙政钉发送)。
联系人:康东辉,联系电话:89286450
宁波市奉化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
专业服务业企业购买商业楼宇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 |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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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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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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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楼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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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实际办公面积 |
| 购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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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地方 综合贡献 |
| 申请奖补等次 | ¨2000元/平方米 ¨3000元/平方米 | ||
申请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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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平台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核定申报年 地方综合贡献 |
| 核定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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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核定部分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附件2
企业办公场地不得转让和出租承诺书
承诺人(企业名称) 申请享受 年度政策奖励,现承诺如下:
1.已完整阅读《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对企业申请奖励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均已知悉。
2.企业位于(企业地址) 的办公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符合政策奖励要求,现承诺上述办公场地10年内不转让、不出租。
3.如若企业违背承诺,属地镇(街道)、平台必须向承诺人追偿返还全额奖励资金,并按8%的年化利率,一次性返还所有奖金和利息,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属地镇(街道)、平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