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而美”苗子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规定,开展2022年度“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内容
对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给予每年500万元额度内银行LPR利率以内贷款利息全额贴息。
二、 申报要求
1.此次贴息申报对象为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
2.每家企业给予每年500万元额度内银行LPR利率贷款利息全额贴息。
3.本次贴息标准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内的贷款利息全额贴息;若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以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补贴。
4.此次贷款贴息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具体贴息周期及金额由“小而美”企业培育专班审议通过为准。
三、申报材料
1. 2022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2. 贷款合同复印件;
3. 借款企业利息支出发票及利息回单;
4. 其他根据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8日。
联系人:汪审浩 邬琪琪 联系电话:89294276。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
2022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
贴息申请表
申报企业基础信息 | |||
申请企业名称 | | ||
企业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注册地址 | | ||
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主营业务 | | ||
银行贷款贴息信息 | |||
贷款银行 | | ||
贷款合同编号 | | ||
贷款起止日期 | |||
本次贷款贴息 申请起止日期 | |||
申请贷款金额 | | 申请贴息天数 | |
实际贷款利率 | | ||
申请贴息金额(元) | |||
该笔贷款是否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若有,请说明) | |||
申请人承诺申请贴息的银行贷款未用于购买商品房、购买理财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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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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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 |||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 |||
备注:本附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单面打印的要求各盖章单位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