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2年度首次开展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且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暂时以企业承诺书金额为准,最终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按当年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2年度财务报表、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统计107-2表”;

3、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暂以企业承诺书为准,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首次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二、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奉化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22年度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2022年度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2022年度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比2021年度增长10%以上。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数据以2021、2022年度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1、2022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科技统计107-2表”;

3、2021、2022两个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2022年度数据暂以企业承诺书为准,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规上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增长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三、有关说明

1、本次预申报将暂时拨付部分补助款,后期还将开展正式申报工作,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2、本次预申报将与宁波市企业后补助结合进行,由于宁波补助能否足额到位尚未确定,因此,各单位在申报宁波市企业后补助的同时,符合区本次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条件的企业请同步申报,对宁波补助后,不足部分我区将按照就高补助的原则进行奖补。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毛杏忠       电话:89285307 

附件:承诺书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拟向税务部门申报2022年度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用金额为       万元,数据情况真实,最终以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为准。如核定后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不符合申报奖补条件,愿全额退回补助款;如出现研发费用金额多报多补现象,愿退回多补金额;退款时间从接到区科技局通知起,7天内无条件退回。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23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