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小而美”苗子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2020年度-2021年度之间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累计超过100万元;
2.按相关约定完成了投资进度和产出强度。
三、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建设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依据、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后的效益、经验和评价);
3.项目投资明细清单(附件2)需报电子版及书面材料;
4.单价2万元(不含税)以上的生产相关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购置发票和支付凭证(照片或扫描件上传);
5.由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盖章的投入产出履约情况证明。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请表》(见附件),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上述材料于2022年8月19日之前装订成册后,经所属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同意后,一式二份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汪审浩 邬琪琪
联系电话:89294276。
附件1: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请表
附件2: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
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请表
补助年度 | |||
单位名称 | |||
统一信用代码 | |||
单位注册地址 | |||
单位归属地址 | |||
法人 | 手机或固定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或固定电话 | ||
E-mail | |||
银行基本户(此处请填写开户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申报项目内容 | |||
街道 | |||
项目性质 | |||
项目建设起止日期 | |||
项目完成投资 |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 |||
其中:生产相关设备、技术(软件)投资 | |||
证明材料 | 见下方区域 | ||
财务凭证信息 | 查看财务凭证资料 | ||
申请奖励金额(元) | |||
核定奖励金额(元) | |||
备注 |
附件2
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序号 | 设备名称(包括技术软件) | 设备规格型号 | 开票 时间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发票入账科目 | 实际付款时间 | 实际付款凭证号 | 实际付款金额 | 实际付 款比例 | 销货单位名称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