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而美”苗子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21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且当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5%以上。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以PDF格式上传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述四张表格需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电子档案专用章)、2021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见附件)。
上述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之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区科技局602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汪审浩 邬琪琪
联系电话:13506695163、15906525322。
附件:2021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附件:
2021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
申报企业基础信息 | |||
申请企业名称 | | ||
企业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注册地址 | | ||
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主营业务 | | ||
研发投入 | |||
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 | | ||
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 ||
奖补额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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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