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奉化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奉化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21年度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2021年度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2021年度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比2020年度增长10%以上。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数据2020年度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为准,2021年度以企业拟向税务部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0、2021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科技统计107-2表”;
3、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及承诺书(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规上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增长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五、有关说明
本次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预申报工作,将暂时拨付部分补助款,后期还将开展正式申报工作,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毛杏忠 电话:89285307
附件:承诺书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拟向税务部门申报2021年度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用金额为 万元,数据情况真实,最终以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为准。如核定后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不符合申报奖补条件,愿全额退回补助款;如出现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上部分金额多报多补现象,愿退回多补金额;退款时间从接到区科技局通知起,7天内无条件退回。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22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