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2022年第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因素法分配资金使用方案》(奉经信〔2022〕3号),开展2021年度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上云补助
(一)申报条件
1.2021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云上企业”;
2.第七批浙江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二)申报材料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认定文件。
(三)补助标准
给予省级“云上企业”、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每家20万元的补助。
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补助
(一)申报条件
2021年,新获得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证书;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的认定文件。
(三)补助标准
给予新获得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每家20万元的补助。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补助
(一)申报条件
1.2021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2.2021年,列入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认定文件。
(三)补助标准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列入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3月17日前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指南》参见“一键通”平台),填写《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17日前将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详见附件)报送至区经信局信息化科。
联系人:江春萍,联系电话:89294270;
附件: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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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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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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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类型 |
□省级“云上企业” □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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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请表所有信息均真实、完整,否则主动退还补助资金。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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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