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根据《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适用对象: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且政策兑现年度企业注册地在奉化区内。

 2.补助办法: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小而美”苗子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申报流程

 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8-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汪审浩    联系电话:89285300

 

 附件: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


附件:

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认定类型

金额(万元)

1

宁波悦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2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3

浙江坤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4

宁波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5

宁波市新炜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6

宁波锋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7

宁波雪路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8

宁波索拉科技有限公司

新认定

20

合计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