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根据《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适用对象: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且政策兑现年度企业注册地在奉化区内。
2.补助办法: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申报流程
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汪审浩 联系电话:89285300
附件: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
附件:
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认定类型 | 金额(万元) |
1 | 宁波悦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2 |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3 | 浙江坤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4 | 宁波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5 | 宁波市新炜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6 | 宁波锋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7 | 宁波雪路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8 | 宁波索拉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认定 | 20 |
合计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