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企业上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奉经信〔2021〕3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企业上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我区制造业企业提供PLM、MES、WMS、MBD等的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企业。
二、奖补标准
当年为我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PLM、MES、WMS、MBD等云服务的,按服务收入的3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服务收入超过15万元按15万元计。当年同一申报企业的补助总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情况介绍及所有权证明材料
2.奉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3.奉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业务收入明细表(附件2);
4.为我区制造业企业提供上云上平台服务的合同、收入发票及对应收款凭证。
申报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指南》参见“一键通”平台),填写《奉化区企业上平台补助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2月22日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申报单位于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区经信局信息化科。
联系人:江春萍,联系电话:87924270;
邮 箱:349326520@qq.com。
附件:1.奉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
2.奉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业务收入明细表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1
奉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 地址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法人代表 | 手机 | |||
联系人 | 手机 | |||
年度为我区制造业企业开展上云业务收入 | 万元 | |||
申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否则主动退还奖励资金。 申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 ||||
区经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奉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业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服务内容 | 发票号码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 (不含税) | 收款凭证号码 | 收款凭证开具时间 | 收款凭证金额 (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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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仅填写上年度为我区制造业企业开展上云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