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奉化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奉党办[202137号)和《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经信局)>的通知》(奉经信[20213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奉化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工业销售收入(统计口径)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按核定的2021年度实际工业销售收入(统计口径),首次突破50亿元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30亿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5亿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度奉化区工业销售收入奖励申报表(详见附件);

2.2021年度税务报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2021年度统计报表:财务状况表(B203)。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区经信局会同区统计局开展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拟奖补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奖补资金。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并落实企业于217日前在一键通平台上完成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受理。同时,2021年存在严重侵权、涉税犯罪、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突发以上环境违法事件的企业,不列入申报范围。

 

 

联系人:徐再荣、张婷,联系电话:89294258

附件:2021年度奉化区工业销售收入奖励申报表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28

 

附件:

  2021年度  奉化区工业销售收入奖励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码

 

法人姓名

 

联系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手机

 

企业详细地址

 

申报对象

归属区域

 

基本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销售收入

       年度销售收入       亿元,首次突破      亿元。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申请时间

 

以下由区统计局、区经信局进行审核填写

统计局审核年度销售收入

 

经审核,2021年度销售收入符合首次突破     亿元。(盖章)

 

如不符合,原因:

 

 

统计局核定人:             核定时间:

经信局审核奖励金额

 

 

经审核,奖励金额为      万元。(盖章)

        

 

 经信局核定人:             核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