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强龙工程”企业技术标准政策兑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强龙工程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6])8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强龙工程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发改[2017]6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强龙工程”企业技术标准政策兑现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强龙工程培育企业考核通过名单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主持(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起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企业或参与起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企业。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抓紧核查属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组织企业进入一键通网站进行申报。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